1、中國電力科學技術獎是對在中國電力科學技術進步中做出重要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候選項目/人選由推薦單位、推薦專家按推薦程序推薦。候選項目要經(jīng)過兩年以上相應規(guī)模的實施應用,產(chǎn)生了相應的經(jīng)濟和社會效益;候選人是在電力領域科學技術研究和工程實踐中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和高校師生。
2、中國電力科學技術獎由各推薦單位、推薦專家根據(jù)中國電力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當年發(fā)布的推薦指標擇優(yōu)推薦。同一技術內(nèi)容不得在同一年度重復推薦參加中國電力科學技術獎不同獎勵類別的評審;已獲得過中國電力科學技術人物獎子獎項的科技工作者不作為以后本子獎項的候選人。
3、中國電力科學技術獎包括項目獎和人物獎,分類別推薦。推薦中國電力科學技術獎候選項目/人選,請在推薦時參照《獎勵辦法》中有關獎勵類別說明及其相應評定標準,注明中國電力科學技術獎的類別。
項目獎包括:中國電力技術發(fā)明獎、中國電力科學技術進步獎。中國電力科學技術進步獎獎勵項目分五類:技術開發(fā)項目、新技術集成項目、先進技術推廣應用項目、社會公益項目(包括科普項目)、重大工程項目。核電項目的受理范圍涵蓋核電站核島和常規(guī)島技術。
中國電力科學技術人物獎包括:中國電力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中國電力優(yōu)秀科技工作者獎、中國電力優(yōu)秀青年科技人才獎。
4、中國電力科學技術獎的推薦單位和推薦專家包括:各設獎者;設獎者及其所轄單位之外的省級電力/發(fā)電公司;直接承擔國家電力/電工科研項目的非設獎者單位;具有電力專業(yè)學科的大學和設獎者及其所轄單位之外的全國性科研單位;相關專業(yè)領域的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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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材料準備,安徽省申報2021年中國電力科學技術獎材料明細:
材料一、項目獎推薦材料
請登錄“中國電力科學技術獎推薦系統(tǒng)”(以下簡稱“推薦系統(tǒng)”,在線提交《中國電力技術發(fā)明獎推薦書》或《中國電力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不受理紙質(zhì)推薦書),具體要求如下:
1、提交資料包括主件和附件,其填寫內(nèi)容、頁數(shù)要求及提交方式請參照《中國電力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手冊(2021年度)》(見附件2)。
2、推薦書主件中需簽章的欄目應打印相應表格并簽章,生成pdf格式后提交(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相關說明)。
3、推薦書附件均要求以pdf格式提交,可包括以下內(nèi)容:
(1)知識產(chǎn)權證明。推薦中國電力科學技術進步獎的項目如有相應知識產(chǎn)權證明,應將已授權的和正在申請的分別列出。推薦中國電力技術發(fā)明獎的項目應至少提供一份授權發(fā)明專利說明書全文。
(2)成果應用證明。推薦項目要求整體技術已在實踐中應用2年以上(即2019年6月15日以前開始應用),被實踐工程檢驗。設計單位、制造單位提供的應用證明,需列明已應用的具體工程名稱,以該工程投運時間為開始應用時間(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相關說明)。成果應用證明應由出具證明的單位加蓋公章,其內(nèi)容一般包括應用單位名稱、應用起始時間、應用具體情況及產(chǎn)生的經(jīng)濟和社會效益等。其中科普作品應提供出版單位出具的作品發(fā)行數(shù)量證明。
(3)技術評價證明及其他證明(或其摘要)。每個推薦項目應至少提供一份技術評價證明或其他證明。技術評價證明可包括該項目的技術鑒定證書、評審證書、評議報告、驗收報告等;其他證明是指相關部門的技術檢測報告等。其中科普作品應提供包括一位出版專家在內(nèi)的3位同行專家的推薦意見和出版單位出具的質(zhì)量審查報告。
(4)技術研究報告(或其摘要)。包括支持項目技術創(chuàng)新點、完成者貢獻的其他相關資料,如:研究報告、論文、專著、電子出版物等。
4、推薦材料中不應涉及保密內(nèi)容,特殊情況可與我辦另行商議。
材料二、人物獎推薦材料
請登錄“推薦系統(tǒng)”在線提交《中國電力科學技術人物獎推薦書》(見附件2),候選人須由所在單位簽署同意推薦的意見。推薦材料包括:
1、推薦書(word版及簽章掃描版)。
2、相關附件材料(pdf格式)。
3、“中國電力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候選人還需提交候選人介紹材料(基于PPT制作,轉為視頻格式提交,不超過5分鐘,需本人配音介紹,不需背景音)。
材料三、推薦函
各推薦單位需提交“關于推薦2021年度中國電力科學技術獎候選項目/人選的函”(參考格式見附件3),內(nèi)容應包括推薦項目/人選數(shù)量和匯總表等,并加蓋推薦單位(科技主管部門)公章,生成pdf格式后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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