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弘揚 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fā)〔2019〕
35號)和省科技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院士工作站管理辦法(試行) 的通知》(皖科智〔2021〕9號)等文件要求,現(xiàn)就2021年省院
士工作站備案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簽約院士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全國范圍內,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數(shù)量不 超過1個、退休院士不超過3個。
2.院士在每個工作站全職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3個月。
二/設站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院士工作站主要依托省相關領域骨干企事業(yè)單位設立。設站 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生產經營狀況良好,能為院士進站工 作提供必要的科研、生活條件及其它后勤保障;
2.建有專門的研發(fā)機構,擁有水平較高、結構合理的研發(fā)團 隊,具備較強的研發(fā)能力和消化吸收再創(chuàng)新能力;
3.與相關領域1名以上院士及其創(chuàng)新團隊簽約,并建立長期 穩(wěn)定的合作關系,有明確的、實質性的科技研發(fā)與成果轉化合作 任務。
三/省院士工作站備案申報程序
1.申報的院士工作站在省科技廳網站“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ǒng)” 一"省平臺與人才專
項”一“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備案''填報《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備案項目 申報書》,完成申報材料網上填報提交,并上傳附件材料。
2.申報的院士工作站在線打印備案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3 份,電子PDF版1份),提交所在市科技局。
3.所在市科技局對照院士工作站設立條件,對備案申報院士 工作站材料進行審查(需同時審查設站單位資格和院士受聘資 格),網上審核推薦并提出書面意見報省科技廳。
4.省科技廳對院士工作站備案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對符合條 件的,省科技廳進行登記備案,統(tǒng)一制作標牌。
四、 附件材料要求
1.確認函(見附件1,需要院士本人簽名原件)。
2.設站單位與院士及其創(chuàng)新團隊簽訂的相關合作協(xié)議,明確 合作目標、任務(項目)、經費、合作期限和院士全職在站工作
時間等;
3.院士工作站管理辦法;
4.院士工作站工作計劃(分年度);
5.單位法人資格證明(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6.簽約院士及其團隊簡介,海外院士需要提供院士機構及入 選證明材料(如英文,則需提供中文翻譯版);
7.簽約院士及其團隊進站和在研科技項目、科研基礎條件材 料。
四、受理材料安排
1.各市科技局匯總填報《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備案申報匯總表》
(見附件2,紙質版1份,電子word版和PDF版各1份),連同 院士工作站備案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3份,電子版1份)集中 報送。
2.集中受理時間、地點:2021年10月11日-11月15日(受 理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省政務服務中心(合 肥市馬鞍山路509號)1號大廳105室。
3.省院士工作站命名規(guī)則:設站單位規(guī)范全稱+安徽省院士工 作站。
政策代理指導熱線:
19855109691(微信同號),QQ:2885060173
附件:1.確認函
2.海外國家院士范圍
3.安徽省院士工作站備案申報匯總表
咨詢熱線
400-0507-580